惠及66台!海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奖补资金陆续发放

最后编辑时间:2023-09-15 19:29:50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14日消息(记者 易帆)近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海口市政府划拨1000万元,对2022年已经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给予奖补,据悉,这一笔奖补资金共惠及海口市66台既有小区加装电梯。

  当前,海口市龙华区、秀英区已开展奖补工作,已申领奖补11台,共发放奖补资金165万元,琼山区、美兰区正加快推进申领奖补工作。

  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下,海口老旧小区加梯正有序开展,截至6月底,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共批复378台。据悉,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奖补政策将持续到2025年,辖区住建局于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业务。

  3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海口市划拨10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奖补,目前700万元奖补资金已经下拨到四个区,各区住建局将按照奖补规定开展拨付工作。

  1.所在住宅小区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纳入计划时点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期。在时点之后职能部门出具加装电梯使用验收合格证的,符合奖补资金申报要求;在时点之前已出具合格证的,不予受理奖补资金申报。

  奖补金额为不超过加装电梯建设成本的50%且不超过15万元/台,超过15万元,按15万元/台奖补。

  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辖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业务。

  辖区住建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反馈退档意见。完成时限为1个工作日。

  海口市住建局提醒,奖补资金可以作为加装电梯的建设成本,支付给施工方,也可以用于电梯运行维修使用,支付到业主设立的公共账户。奖补资金不得拆分后存入私人账户。

  “我们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住宅小区将做到应补尽补,旨在进一步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让群众居住更舒心。”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道,除奖补外,海口市住建部门还通过为市民解读《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化解邻居矛盾纠纷等多途径推动既有小区加装电梯。此外,海口市资规局、各区住建部门还指定专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全市加装电梯申请及审批备案数量、奖补资金及数量、调解纠纷、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研究并报送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旨在全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记者 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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