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条“高含金量”奖补政策为长春文旅产业加油鼓劲

最后编辑时间:2023-12-14 07:02:11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12月12日,长春晚报全媒记者从长春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获悉,为充分发挥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强力推进旅游5000亿级产业目标实现,市政府于近日印发《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设立市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全方位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此次出台的《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含金量十足、涵盖范围广泛,形成了支持文旅重大项目建设、文旅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打造新文旅业态、文旅市场主体壮大、冰雪旅游发展、旅游品牌打造、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演艺项目、引客入长企业、文旅人才培养等10条奖补政策。

  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对新建项目最高给予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大文旅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扶持。

  支持文旅经营主体壮大。对新增入统企业,重点展会,年营收达到相应规模的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和扶持。

  支持冰雪旅游发展。对冰雪景区、滑雪场发展建设、改造提升等,最高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重点企业在长设立总部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旅游品牌打造。对新评3A景区、3星级酒店、3A乡旅经营单位、特色民宿、研学基地、集散中心等,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支持旅游商品开发。对于国家、省级旅游商品获奖产品,“长春礼物”获评商品,最高可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支持旅游演艺项目。对于大型演艺项目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引入、旅游场所演出团体建设等,可最高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支持引客入长。对引客入长旅行社,最高按每人50元给予奖励。对旅游包机、来长专列,最高给予2万元和3万元奖励。

  支持文旅人才培养。对“金牌导游”项目带头人,获得国家中、高导游资格证的个人、入选年度优秀旅游企业家的个人等,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这10条奖补政策将持续放大政策支持激励效应,助推我市文旅行业推出一批新品牌、新产品,提高服务游客的质量和水平,激发我市文旅市场发展潜力和活力,为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确保文旅产业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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