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最后编辑时间:2024-03-20 07:30:3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伪造币是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文字、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伪造的货币。变造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不法分子常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通过找零骗取真币。这种诈骗方式在小超市、杂货店,特别是光线比较昏暗的商铺较为常见。

  不法分子购物时利用收银者防范意识不足,将真钞假钞掺和在一起,让对方误以为都是真钞而误收假钞。

  不法分子采用拼凑手段,将真币和假币拼接在一起,增加了其识别难度。如果只看一个防伪特征不通体鉴别难以辨别真假。

  2021年8月28日,违法嫌疑人缪某某携带65张100元面值的假币在去赶集,趁人多、商贩忙于做生意疏于防备的情况下,使用假币购买小商品通过找零的方式骗取真人民币。被害人发现收到假币后报案,违法嫌疑人缪某某被警方抓获。

  【伪造货币罪】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变造货币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收到假币,千万不要继续私自持有、使用,应当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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