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

最后编辑时间:2023-09-26 13:17:5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有权利的关系,双方也有可能互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帼柒金福提醒您,对于双方的债权债务是否可以直接抵消还需要看是否具备相关的条件,如果不具备的话是抵消不了的。双互抵消的条件有: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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