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金庸时空之庄家劫是传言还是实锤?

最后编辑时间:2024-03-08 21:34:4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1、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2、除上述规定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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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精液常规检查、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地中海贫血检测、妇科超声等25项。

  2024广州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9979元,下限为599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5%,个人无需缴纳。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13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956元/人/年;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49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820元/人/年。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导语】:广州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哪些待遇?未就业配偶可以用男方的生育保险你?男职工陪产假有多少天?

  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1、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2、除上述规定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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