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别侥幸!忻州公安交警持续“严查+曝光”不戴头盔危险行为!

最后编辑时间:2024-08-07 20:30:0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主动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不戴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近期,忻州公安交警持续查处、劝阻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在查处工作中,民辅警强化教育引导,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副驾驶、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面对面教育,让驾驶人切实感受到安全头盔是保护摩托车驾乘人员头部的重要护具,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的安全常识。

  整治期间, 执勤交警以辖区主要路段、路口为重点,通过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违法行为的劝导、纠正,形成管理常态化形势。

  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巩固提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成果任重而道远,忻州公安交警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驾驶汽车时系好安全带,儿童乘车时不要抱着孩子坐车;要给孩子合适的乘车位置,建议尽量给孩子选择左后位置乘坐,建议使用安全座椅。

  不管是步行、骑行或者驾驶机动车,我们都应该各行其道,这样才能保障道路通畅,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横穿马路时,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杜绝危险驾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小朋友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也不要在车辆周围逗留哦!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种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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